定贈與借貸
為子女買房如何認定贈與或借貸?
1、關于父母婚前出資是否贈與,如果父母在婚前有明確表示的,按照其表示確定;如果表示不明的,從社會常理出發,一般推定為贈與。若夫妻一方有證據證明其與出資人之間形成的是借貸關系的,則借貸關系成立。當然,若該證據應當是在當事人離婚訴訟前形成的,離婚訴訟中父母作出不是贈與意思表示的陳述或證明,尚不足以排除贈與的推定。
2、實踐中,對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產證登記在出資者自己子女名下的,從社會常理出發,可認定為是明確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,該部分出資應認定為個人所有;若產證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,除非當事人能證明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,證明出資者明確表示向一方贈與的,一般宜認定為向雙方贈與為妥。該部分出資宜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。
3、對于實踐中可能發生的購買其他物品的出資,同樣可根據上述原則作出相應的歸屬認定。
父母為子女買房需要注意些什么?
一、只能全款
如果孩子不滿18周歲,房子又要登記在孩子名下,這就不能選擇貸款,只能全款購房,因為有明確規定貸款只能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,年滿18周歲是硬性指標。
二、父母不能隨便出售孩子名下房產
父母可以替孩子買房子,但是不能隨便賣孩子的房產。正常程序是只有孩子年滿18周歲之后,經孩子同意才能賣出。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出售,那么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,確認其監護人資格,然后再簽署保證書,保證書中要指出:出售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,比如孩子患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等才可以。
三、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
雖然父母是實際購買房產的出資人,但是因為房子是登記在子女名下,因為贍養糾紛等特殊原因想要收回房產,這種可能性很小,因為我國民法典對不動產所有權有明確的規定。
四、財產分割困難
夫妻雙方如果離婚,就會涉及到財產如何分割,這個時候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是不允許被分割的,即使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資購買的也不可以,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上,這個房產已經屬于子女,只能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監護人來管理。